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 ▶国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