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设立了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基金,印发了《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本省户籍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帮扶援助。
哪些人可以申请救助金?
什么情况下可申请救助?
救助标准是多少?
申请流程是什么?
……
《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三条,
条文不长,却含金量十足。
小编梳理了有关热点问题,
帮您一一解疑答惑。


第一类是申请人因患重大疾病,按规定享受医疗机构减免、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大病保险报销和各类帮扶救助之后,自付医疗费仍然较大、家庭负担较重,基本生活严重困难,且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根据自付医疗费数额(因重大疾病合理用医用药产生的总费用中的自付部分)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个人自付费用1万元(含)至1.5万元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补助;个人自付费用1.5万元(含)以上的,按个人自付费用的8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二、三类是申请人因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重大家庭变故,在按规定享受社会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严重困难,属于低保户、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救助;非前述对象但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救助。
第四类是申请人因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由村(社区)、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县、市级退役军人事务局逐级上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从严审批。
需要明确的是,应急救助是临时性、应急性、一次性的帮扶援助,申请人依据本《管理办法》针对同一事项只能享受一次救助资金。


(一)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申请人转业证、退役证等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
(三)申请人身份证姓名相符的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复印件(申请者需在银行卡复印件上写明户名、银行账号、开户银行支行信息)。
(四)申请人因同一事项接受过其他帮扶救助的情况说明。
申请重大疾病类救助的,申请人另需提供本人医院诊断书、病历、医院结算票据以及报销票据等复印件各一份。
申请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家庭变故类救助的,申请人另需提供以下材料:1.因遭受重大突发事件或重大家庭变故直接导致生活严重困难的情况说明;2.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定书;3.低保户、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证件(证明)资料(已享受相关待遇的提供)等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需的复印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以便核对。核对完毕后,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办理流程图
第一步
申请
由申请人本人(监护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向户籍地所在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填写《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申请表》,并按《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1.身份证、转业证(退役证)、银行卡(或银行存折)等复印件一份;
2.根据救助类型不同,分别提供以下资料: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诊断书、病历、医院结算票据以及报销票据等复印件各一份;生活严重困难情况说明或认定书;低保户、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证件(证明)资料等复印件各一份。
第二步
村(社区)初审
由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对符合条件且情况属实的签署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第三步
乡镇(街道)审核
由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出具核查意见。符合条件的,报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四步
县(市、区)审批
由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含公示期)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和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出具的核查意见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报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符合条件的,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无异议后完成审批,并填写《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拨付申请表》,报地级以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核对;公示有异议的,退回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进一步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五步
救助资金拨付
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通过后,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按规定程序将救助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拨付给申请人。
转自: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