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
及实施细则正式修订实施!
本次修订
首次将退役军人立功受奖
纳入加分指标
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

首次明确“两个合法稳定”将占主要比例
大幅提高“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分值,降低学历技能等分值,参照往年工作情况,预计“两个合法稳定”在积分制入户中占比将不低于75%。
首次提出流程精简为“三阶段20天”
首次申请时长缩减至20个工作日左右,原申请流程的四环节缩减为“初审、审核、确定”三阶段,为下一步实现零跑腿做好政策衔接。
首次实施“减分指标审核后置”
将“部门审核”环节后置到申请人提出入户、入学等具体服务事项申请后完成,申请积分期间刑事、治安处罚情况以自评为准,提高时效性。
首次纳入“公积金”基础指标
鼓励用人单位依法缴存公积金,提高来穗人员在穗定居意愿,有利于外来人口的稳定与对城市的持续贡献。
首次纳入退役军人立功受奖加分指标
新增退役军人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内容,吸引更多为社会做出贡献的退役军人到广州就业创业,为我市发展吸引留住更多优质人才。
提高“两个合法稳定”占比
在“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中,大幅提高持有居住证、合法产权住所、合法租赁住所或单位宿舍、缴纳社会保险指标分值;新增“在广州市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参照社保分值予以赋分;按照“租购同权”要求提高“合法租赁住所或单位宿舍”分值,缩短“租购”差距。
通过以上调整,对标中央、省、市最新文件精神,丰富“两个合法稳定”指标内容,确保其在积分制入户中占主要比例。
提高“社会服务”分值
在“社会服务和公益”指标,提高献血、志愿者(义工)指标分值上限和占比,目的是体现更强的激励作用,鼓励来穗人员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弘扬社会正能量,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城市创建。
提高“纳税指标”分值
在“纳税情况”指标,考虑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中央关于完善纳税机制的相关要求,新增“近3个纳税年度连续每年申报纳税”和“近1个纳税年度办理汇算清缴申报”加分内容,倡导持续稳定纳税,鼓励来穗人员在穗创业纳税,向创业成绩优异、社会贡献明显的人才倾斜。
提高“表彰奖项”分值
根据国家、省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精神,新增退役军人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内容,扩大表彰奖项指标覆盖面,吸引更多为社会作出贡献的退役军人到广州就业创业,促进退役军人在我市高质量就业和居住。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
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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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实施后,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即日起暂停来穗人员积分申请、调整和异议申诉等工作。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依据新的流程和指标体系对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预计明年年初重新开放系统。期间2021年度积分制入户人员信息卡发放等工作照常进行,不受系统升级改造影响。